序言,斯托姆,詹姆斯,在十三岁生日那天安妮,弗朗克收到的礼物中最让她高兴的是一本硬皮笔记本,于是她开始在上面写日记,在此之前她从未尝试过写作,ไ它来得那么自然,一如幼鸟的初ม啼,全凭着纯稚的兴趣,她开始津津有味地谈论起自己,谈论她的朋友,学校的考试,那位年老的数学教师,ไ还有哈里,那个令人愉快的十六岁的小伙子,对他初萌的羞怯的私情,在这些最早ຉ的段落里她俨然是个家教良好反应机敏的孩子,ไ一切从她嘴里出来都显得那么轻松,让人很难再记得这孩子已๐经生活在完全不正常的环境里了,ไ可这是,年,月的阿姆斯特丹ล,她的父母是,年从德国移居此地的德裔犹太人,安妮必须ี佩戴那颗..ๆ....。